﹏喺﹖ 2008-02-24 21:52
2008年3月22日公投
给点参考大家...!
如果通过.中国就要跟台湾打仗了..
到时会不得了啦!~
其实台湾的公投至今已经搞了4次了,结果都是否决,今年3月22日的2次公投预计还是否决。
因为要通过需要2个条件同时满足,很难。
1.參與投票人數達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
2.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者。
虽然之前四次同意票(同意之百分比),前3次都是9成,最近1次是近6成;但都是因为“投票人數對投票權人數”不到5成, 投票結果均为“否决”
如无意外,3月22日的2次公投的投票權人數为17,277,720。只要其中1半人不参加投票,结果还是“否决”,最近2次的的数据是26%多一点人参加了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第五案,簡稱為「入聯公投」: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取代中華民國,台灣成為國際孤兒。為強烈表達台灣人民的意志,提升台灣的國際地位及參與,您是否同意政府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全國性公民投票第六案,簡稱為「返聯公投」:您是否同意我國申請重返聯合國及加入其他組織,名稱採務實、有彈性的策略,亦即贊成以中華民國名義、或以台灣名義、或以其他有助於成功並兼顧尊嚴的名稱,申請重返聯合國及加入其他國家組織?
按“台湾关系法”,米国没有出兵的任何义务,只是说“关注”而已。很符合米国对中国一贯以来的模棱两可的官方立场。
结论:只要某某人不愿意就不会打仗或(杯葛或禁运)的,请参考反分裂国家法第8条第2款。(“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
﹏喺﹖ 2008-02-24 21:53
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5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第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章来自: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url]http://www.gwytb.gov.cn/flfg/flf.htm[/url]
﹏喺﹖ 2008-02-24 21:54
其实我都不想他们通过..!
如果通过了...! 大家都会有损伤...
尤其是无辜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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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喺﹖ 2008-02-24 21:57
3月22日台湾公投后大陆会打吗?
一要看公投是否通过?
二要看谁当选新“总统”?
三要看当选政府组阁完成后是否有实质动作?
四即使有实际动作也将在9月以后才可能进入立法院审议和投票?
五即使进入立法院也通不过?六若台湾入联公投万一过半进入立法程序时,大陆才启动《反分裂法》,宣布进入反分裂战争状态,公布通辑分裂战犯名单,并限期投案自首。
此时奥运已结束,大陆语沿海民众和重要经济部门撤离完成,战争准备就序,也避开了台风季节。
10月1日至10月5日左右,若台独当局真的启动立法程序将引起台湾现状有实质性的改变时,大陆当局立即向台海、台空布撒漂(飘)雷封锁海空,同时向世界宣布500海里战区及警告外来势力介入的校核反击公告,同时向台湾机场、港口、电厂及供配电、自来水、水库、铁路、高速公路、重要桥梁、各种军事设施军发起大规模火箭、导弹攻击。30分钟后,第一波导弹攻击完成,目标攻击成功率95%,军方和民众伤亡将达20万人左右,台军几无反击能力。10分钟后,根据卫星和无人机侦察结果,有针对性地发起第二波导弹攻击。再根据第二波导弹攻击的情况和对我军发动空降和登陆战是否仍存在威胁,决定是否发动第三波导弹攻击。然后派无人机侦察并试探台军是否还具有防空能力和组织步兵防守的能力,。如对空降和登陆已不构成大威胁时,将先派数十驾战机试探台军有无防空反击和战机升空,并对军营实施轰炸、各种阵地及机场等可用于反击的一切设施实施大规模轰炸。并用舰炮和远程火箭对沿岸守军阵地发起地毯式炮击。此后发起第四波攻击,每隔20分钟后分别派200至300架以轰炸机、歼轰机、强击机、预警机和包括歼六、歼七、歼八、歼10、歼11等高中低搭配的歼击机群对台攻击、轰炸和牢控制空权、制电磁权。然后发起第五波波攻击是空降2至3个师的空降部队和海军陆战队。与此同时,登陆舰、运兵船、水翼机、气垫船、水上飞机、潜艇、及各种水面舰船及武装直升机等向台进发,发起登陆战役。当天夜晚完成登陆,翌日9时30分,台湾军大部纷纷缴械投诚。
湾当局看大势已去,立即表示归顺,宣布残部停止抵抗,缴械投降,要求宽大处理,至此收台战争结束。10月10日在北京和台北同时庆祝收复台湾胜利。